关于拟确定(或认定)李德宝等9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10-08 08:18:13浏览次数:

经党员和群众推荐、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分党委备案,拟确定(或认定李德宝10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4108日至 20231014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2528

电子邮箱:1439982262@qq.com




中共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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