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高赟等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3-14 09:10:40浏览次数: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团员通过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分党委备案后,拟确定高赟、徐铭扬、秦琪松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反映的情况,所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4 3  14 日至 2024 3 20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2550

电子邮箱:1439982262@qq.com




             中共长江大艺术学院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江大学

                               202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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