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
按照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现将我院第一批复试成绩及结果予以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待学校审核)。拟录取考生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1周内,办理好《长江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发我院石老师收。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5日至4月7日(3天),如有疑问请向学院相关部门咨询。学院联系人: 石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583  Email:690121878@qq.com。艺术学院2023年4月5日附件1:长江大... (2023-04-05)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2022级设计类学生专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2019〕2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一、分流原则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成绩绩点,择优选择,统筹规划,开展专业分流工作。2、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等因素进行分流。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透明... (2023-03-30)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
为做好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规范复试考录程序,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院复试工作方案。一、复试工作原则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二、复试组织... (2023-03-29)
艺术学院关于开展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
各党支部、全院师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23)2号]和学校《关于开展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引导全院干部师生进一步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不断增强廉洁治院、廉洁从教、廉洁育人、廉洁修身意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清廉学院建设,现就学院实际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部... (2023-03-09)
艺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根据《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以下学生参与本学期勤工助学活动,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工办反映。公示时间: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日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 0716­­­­­­­­--8062550 附勤工助学学生名单:江梦瑶、雷奥、李佳琪、尹婧雯、涂宝康、胡莎莎、朱文忠、樊梦芹、路俊艺、曹莉蓉、饶威、冯文丽、张芊、吴秋月、黄丹泥、杨艺、席向宙、刘婷婷艺术学院... (2023-02-27)
艺术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艺术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院长、书记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学管理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和本科生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 (2023-02-22)
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材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个人申请、材料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认定,现将65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月24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 0716-8062583,联系人:石苗苗老师。艺术学院                                                         2023年2月21 (2023-02-21)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
     一、赛事介绍“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以下简称为“大广赛”),是由教育部高教司批准并指导的全国性高校文科大赛。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科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传媒大学、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承办。赛事每年举办一次,目前已成功的举办了九届。举办“大广赛”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促进大学新闻学、广告学、艺术设计、市场营... (2023-02-20)
艺术学院202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结果
2022年艺术学院年度考核,经各系评选推荐、党政联席会商议确定优秀人员(11人):陈锟、陈志雄、段碧垒、何雨清、刘波、欧阳尚海、饶婷婷、上官张科、孙鹏飞、田泓、朱波。特此公示。艺术学院2023年1月5 (2023-01-05)
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个人申请、材料审核,现将62名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材料(附件1)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月3日至1月6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 0716-8062583,联系人:石苗苗。艺术学院                                                         2023年1月3 (2023-01-03)
共136条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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