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艺术学院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4-08 14:33:21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2019〕2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成绩绩点,择优选择,统筹规划,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2.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等因素进行分流。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公正。

二、工作小组

组长:彭琛

成员:欧阳尚海、王诗彦、王志乔、杨锐、邹卓、张硕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计划

1.专业分流对象:2023级设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综合考虑各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因素,对各分流专业方向及计划人数设置如下

专业方向

人数(拟定)

视觉传达设计(数码方向)

28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方向)

55

环境设计

70

注意:设计学类班级数量不变,专业分流后,环境设计分为2个班级,每班拟定35人;视觉传达设计分为2个班级,视觉传达一班41人,二班42人(含数码设计28人).

四、分流实施方案

(一)组织分配

1.组织专业分流宣讲,各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进行介绍,让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的基础上理性选择;

2.每名学生在表格上填写两个分流志愿,分别作为第一、第二志愿,按照两个志愿的顺序上报之后不能更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按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将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

4.各专业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

5.如果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

(二)工作流程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8日

宣讲、动员工作

49日-410日

学生填报专业方向

4月11日-4月12日

统计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4月13日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4月15

专业分流班级名单报本科生院

五、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4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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