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毕业要求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07-07 08:31:48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要求,对标《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结合本专业办学定位,制定了23版坚持产出导向,覆盖认证标准要求,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毕业要求如下:

1.践行师德

师德规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楚人“筚路蓝缕”的精神,发扬长大舍己救人“人链”精神,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立志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有投身美育事业的强烈意愿。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学会教学

学科素养具备全面的美术专业素养,掌握美术学科的基本知识、原理和技能,理解美术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思想和探究方式;具备整合美术专业知识与人文、科学相关知识的跨学科统整能力,了解美术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了解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以及基于美术学科核心素养的知识,并科学有效地贯彻在教学实践中。

教学能力具备美术教学实践能力与美术教学研究能力,能够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美术学科认知特点创设学习环境,运用切实的教学策略和方法;能够依据美术课程标准,开发校本美术课程,开展具有创新特征的美术教学活动;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美术课堂教学的技能,指导学生进行有效学习;具有开展多元综合的学习评价的能力。

3.学会育人

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 在教育实践中进行班级指导,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有效开展“家校”联系,并能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行为引导、心理辅导和人生规划指导。

综合育人具有美术学科育人的意识,初步掌握综合育人的路径与方法,能够将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美术教学实践与校园文化活动中,具有一定的综合育人能力。具有“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意识和能力,了解美术学的育人价值及其独特的育人途径和方法。

4.学会发展

学会反思具有反思与批判性思维能力,树立起终身学习与专业持续发展意识;初步掌握教育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能在教学实践中通过反思、改进、研究,提升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效果;具备全球意识、教育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求,进行自我学习,具有美术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

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特点与作用,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互助活动和合作学习,通过课内外学习与实践理解并体验学习共同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的技能与方法。具有与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及社区等沟通交流的能力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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