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方案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3-10 16:21:59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根据《关于举办长江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本科生院通知〔2024〕5号)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于2024年3月中下旬举办艺术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学院预赛),竞赛方案如下:

    一、比赛宗旨

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学,通过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促进青年教师职业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学竞赛评委会

评委会组长:曹军

评委会副组长:彭琛

评委会成员:朱波 欧阳尚海 董柳莎 江丹丹 王诗彦 饶婷婷 王荣

秘书:石苗苗

    三、参赛对象

根据学校竞赛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参赛对象为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进校工作满一年,系统地为本科生讲授过1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获得往届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及湖北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教师不再参赛)。

    四、竞赛内容

参赛教师需根据自己的专业和课程安排,准备2个30分钟的参赛内容,由评委从2个教学内容中抽查1个参加竞赛。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考评。参赛教师比赛前需准备教学材料和辅助工具,教学材料包括教材、教案、PPT、讲义等,辅助工具如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五、竞赛方式及流程

1、初步遴选:

初赛时间3月21日下午,地点待定。所有选手在比赛当天现场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讲课时间为25-30分钟。评委按长江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评分表的评分标准,对参赛老师进行评议,学院根据评议结果遴选出1名青年教师参加学院选拔赛复赛。

2、跟踪听课

学院评委会成员对初选出来的青年教师进行不少于3次跟踪随堂听课指导。对本学期没有课而又进入复赛的青年教师,需准备不少于3次讲课内容,供评委会成员听课指导。

3、复赛选拔

经学院初选出来的青年教师参加复赛,选手在参赛当天现场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比赛时间为30分钟。评委会成员作为评委对参赛老师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并结合跟踪听课情况,遴选出1名教师参加学校决赛。学院复赛时间初步定在3月28日,地点待定。

六、竞赛奖励

本次选拔赛初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院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讲课决赛。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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