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曹 军 马小佼
副组长:梁明明 彭 琛 陈志雄
成 员:刘 波 刘 戈 金 晶 叶 芳 饶婷婷 白 丹 王 柯 王 荣 朱 琼 朱 波 许 敏 陈 锟 陈 晨 岳 进 欧阳尚海 张 进 赵文明 王志乔 李 科 王诗彦 丁 艳 宋 颖 董柳莎 上官张科
三、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收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艺术学院 |
135200 |
音乐 |
艺术学院 |
135300 |
舞蹈 |
艺术学院 |
135600 |
美术与书法 |
艺术学院 |
135700 |
设计 |
五、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3年9月29日-10月20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方案详见官网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将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8:30组织复试,地点:Y309(美术与书法、设计),Y207(音乐),W202(舞蹈)。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自我介绍。
(4)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 +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 + 外语能力测试×20% + 综合素质考查×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七、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网站公示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 1 号
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电话:(0716)8062583,邮箱:690121878@qq.com
联系人:石老师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