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曹军、马小佼
副组长:彭琛、梁明明、陈志雄
成 员:聂贞萍、刘波、李科、朱波、欧阳尚海、董柳莎
秘 书:朱雨、张硕
二、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七章执行。基本内容如下:
学校推免生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普通优秀推免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第(一)(二)(三)款条件方可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不受第(一)(二)款条件限制,但需同时满足以下(三)(四)(五)款条件方可申请。
(一)第一至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五年制按第一至八学期计算);
(二)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体育、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考试不低于70分(100分制);
(三)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四)在本科阶段获得《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见附件)第一条中的任何一项重要成果;
(五)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副教授联名推荐。
四、推荐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待教育部下达年度总名额后,将另行通知。
五、推荐工作流程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8月29日-9月1日 |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各学院(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截止于9月1日上午9点(逾期不再补报)。上交材料地点,艺术学院教研办Y202A。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912986528,进群备注专业、班级、姓名)。 |
2 |
9月2日-9月7日 |
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
3 |
推免指标下达后(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
待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根据名额依序向学校推荐,并进行第二轮公示,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
说明:待学校下达推免名额后,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生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第二轮公示。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四级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四级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以六级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 |
六、相关说明
(一)排名要求。专业排名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
(三)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分只针对推免本校学生。
(四)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七、举报、投诉渠道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向学院举报。举报电话:0716-8062558。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