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文件精神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2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艺术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学管理办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和本科生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同时负责处理转专业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曹军
组员:彭琛、丁明霞、朱雨、陈志雄、欧阳尚海、张广沙、黄燕、张硕
二、转入条件及接收计划
1、我院申请转专业且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
2、本次转专业仅接受院内转专业,不接受跨院转专业。院内转专业接受名额如下表。
专业 |
学院内转专业计划接受人数 |
备注 |
美术学 |
4人 |
院内转 |
环境设计 |
4人 |
院内转 |
视觉传达(平面) |
2人 |
院内转 |
视觉传达(数码) |
0人 |
院内转 |
音乐表演 |
3人 |
院内转 |
音乐学 |
3人 |
院内转 |
学院内转专业: a)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专业可互转; b)音乐学和音表专业可互转。
三、考核主要内容
1、专业限定:艺术类学生
2、考核内容:
1)美术学专业考核要求(100分)
考核内容 |
时间 |
分值比重 |
素描基础:(4开素描纸) |
100分钟 |
70% |
考核 |
20分钟 |
30% |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专业考核要求(100分)
考核内容 |
时间 |
分值比重 |
设计基础:图形创意表达(A3绘图纸) |
100分钟 |
70% |
考核 |
20分钟 |
30% |
3、其他专业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成绩汇总与上报
1、考核专家根据学生表现,给出相应的分数,最后计算平均分。
2、按上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占60%和考核成绩占40%的要求汇总学生总成绩。
3、结合我院接收转专业指标、实际教学资源等情况,按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经领导小组讨论后,将拟转入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五、注意事项
参加考核同学需严格按照艺术学院转专业负责老师在转专业专用QQ群(736672248)内的组织安排参加考核,严禁私自进出会议室。咨询电话: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0716-8062551,张老师。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