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79号)工作计划,结合我院实际开展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以下47名学生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348名学生拟获国家助学金。现将拟获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有效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716-8062550
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