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4-01 17:27:10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团委审核、全院公示等程序,经学院团委审核,已产生艺术学院202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4月1日—4月7日(共7天)。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人:杨锐
联系电话:0716-8062550(艺术学院学工办)
共青团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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