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长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87号)文件精神,按照《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如下:
傅大将(QZ201) 黄晨阳(QZ211) 周小乐(QZ201)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2558,
邮箱:64450514@qq.com.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