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 张硕 等 1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02-27 08:56:45浏览次数:

经党员和群众推荐,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艺术学院分党委备案,拟确定 张硕 1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 全院 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艺术学院分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2583

电子邮箱:279995463@qq.com



附:拟确定 张硕  1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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