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或认定)胡慧玉等16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03-20 15:24:03浏览次数:

经党员和群众推荐、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分党委(党工委)备案,拟确定(或认定)胡慧玉16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321日至2023327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2558

电子邮箱:64450514@qq.com



附:拟确定(或认定)胡慧玉16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长江大学 艺术学院 委员会(盖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江大学 艺术学院 委员会(盖章)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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