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 张昕媛 等 3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2-03-21 07:56:57浏览次数: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团员通过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分党委(党工委)备案后,拟确定 张昕媛  3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2    3  21 日至  2022    3 27 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 0716-8060890(校党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zzb@yangtzeu.edu.cn




附:拟确定 张昕媛 3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2 3 21











上一篇关于拟确定 周慧 等 29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下一篇2022年上半年推荐发展对象情况汇总公示

版权所有: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学院办公室:0716-8062583    学生事务办公室:0716-80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