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长大团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经各班团支部大会推优投票表决、院团委审核,报艺术学院党委审查同意,2021年下半年团内“推优”为发展对象的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若对以上推优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艺术学院党委、团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16-8062550
共青团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