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 孙鹏飞 等 1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0-04-15 09:04:40浏览次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 孙鹏飞 1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 艺术学院  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0   4 15 日至 2020  4 21 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2528

电子邮箱:1456050630@qq.com


附:拟确定(或认定)孙鹏飞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长江大学 艺术学院 委员会(盖章)


 2020  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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