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办法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18-06-08 21:42:42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为确保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波  周胜美  

副组长:曹军  马春明  刘戈

成员:    聂贞萍  梁 跃  叶芳  王荣  饶婷婷  金晶  付磊  曹彦莉  周松竹    

      欧阳尚海  许  敏  王诗彦  李科   李强

二、推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拟报考我校艺术硕士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

1)第一至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25%,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2)英语水平良好,通过英语四级水平考试390分或英语三级水平考试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5.参加研究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者优先。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见附件1),可以直接推荐。推荐时必须满足本条件第124款,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并经本院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

三、推荐计划

6人。其中音乐系3人,美术系3人,。

四、时间安排

1912-18日,学生报名和初审名单

2919-21日,组织审核

3922-24日,网上公示

4925日,推荐工作结束

五、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179月14



(责任编辑:nr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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