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为确保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波 周胜美
副组长:曹军 马春明 刘戈
成员:董 焰 聂贞萍 梁 跃 叶芳 王荣 饶婷婷 金晶 付磊 曹彦莉 周松竹
欧阳尚海 许 敏 王诗彦 李科 李强
二、推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拟报考我校艺术硕士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
(1)第一至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25%,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2)英语水平良好,通过英语四级水平考试390分或英语三级水平考试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5.参加研究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者优先。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见附件1),可以直接推荐。推荐时必须满足本条件第1、2、4款,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并经本院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
三、推荐计划
共6人。其中音乐系3人,美术系3人,。
四、时间安排
1.9月12-18日,学生报名和初审名单
2.9月19-21日,组织审核
3.9月22-24日,网上公示
4.9月25日,推荐工作结束
五、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