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艺术学院欢迎您!今天是:
工会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工会工作 > 正文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关于工会工作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长江大学工会工作部署,开展2023-2024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 政治素质过硬。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勇于担当作为,有较强的政治素养。

2. 工作成绩突出。积极主动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推进校、院两级的民主管理、师德师风、维权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中成绩显著。重视研究总结,积极推进工会工作理念、方法、措施创新。

3. 工作作风务实。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处事公平公正,受到教职工信赖。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信息,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注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

2.积极参与基层工会的民主管理,热心工会工作,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关心、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出谋划策,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在各项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取得一定成绩。

申报途径

请各系部积极推荐,广大教职工积极申报,详情请咨询学院工会负责人。

学院工会负责人:张江莉

联系电话:0716-8062550



欢迎关注校友总会公众号

学院办公室:0716-8062583

教学科研办公室:0716-8062551

学生事务办公室:0716-8062550

学院信箱:300414@yangtzeu.edu.cn

地址:(434023)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