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6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曹军、马小佼
副组长:彭琛、梁明明、何曼
成员:聂贞萍、刘波、李科、朱波、欧阳尚海、董柳莎
纪检委员:何曼
秘书:石苗苗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曹军
成员:王荣、王志乔、陈锟、张冬琦
秘书:张硕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5〕9 号)文件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推荐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待学校下达具体名额后,将另行通知。
五、推荐工作流程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9月4日-9月8日 |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各学院(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截止于9月8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补报)。上交材料地点,艺术学院教研办Y202A。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960116667,进群备注专业、班级、姓名)。 |
2 |
9月10日前 |
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要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
3 |
9月11日前 |
学院制定本单位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明确各专业候补名额)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
4 |
9月12日-13日 |
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公示(2天)。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
5 |
9月14日-16日 |
学院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 120%(其中 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
六、相关说明
1.排名要求。学院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不按照专业方向排名。
2.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3.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4.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七、问题咨询、反馈渠道
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学院咨询。
咨询电话:0716-8062551;邮箱:905810496@qq.com。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716-8062558。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