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党支部对预备党员1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支部委员会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审查同意,将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邓明佳名同志预备党员转正,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向艺术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转正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0日至2023 年12月16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2550 中共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