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 梁颖怡 等 55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1-11-08 09:36:41浏览次数:

经过党支部对发展对象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审查同意,现拟确定 梁颖怡 等5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4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0890(校党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zzb@yangtzeu.edu.cn







附:拟确定 梁颖怡 等 55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学生)

 关于确定 梁颖怡 等 55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xlsx


                                                      

中共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1 11 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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