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8级本科生“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实施细则

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0-11-02 16:13:40浏览次数:

为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推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根据《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文件精神,遵照教务处统一部署(相关链接见:http://jwc.yangtzeu.edu.cn/info/1083/7073.htm),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王学峰

副组长:彭琛、马春明、丁明霞

员:李强、张广沙、欧阳尚海、陈琨、董柳莎、张冬琦

书:朱雨、张硕

选拔目的

进一步拓展我校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推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选拔对象

艺术学院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8级本科生

2.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截止选拔时,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选拔人数与要求

1.选拔人数:72人。

2.入选学生将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

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基本条件;每个导师最多只能接收2个学生。

五、时间安排

1

1029日-11月2

学院根据学校公布“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选拔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

2

113日-11月5日

组织学生报名,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

11月6日-11月9

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4

1110日-11月17

汇总名单,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

1118

选拔工作结束

六、选拔实施细则

1、申请方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

2、考核内容

选拔时,专家应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尤其要注重挖掘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使最优秀的学生脱颖而出。

1音乐舞蹈类:

专业

考核内容

要求

 

 

 

音乐、音表

舞蹈方向

 

一、自我介绍(专业、成绩、获得何种奖励及获奖等);

二、钢琴表演

钢琴作品一

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通过考核全面了解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声乐演唱

声乐作品一首

四、音乐教育

1、说课(15分钟 )

2、专业技能展示一首作品

 

五、舞蹈教育

1、自选舞蹈剧目一个,舞种不限;

2、即兴创编(3分钟以内,音乐现场抽取);

3、说课(15分钟

回答导师现场提问,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2美术、设计类:

专业

考核内容

要求

 

 

 

美术

设计方向

一、自我介绍(专业、成绩、获得何种奖励及获奖等)

二、美术方向:

命题创作画笔自备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通过考核全面了解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设计方向:

命题设计画笔自备

回答导师现场提问,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七、培养模式与中期考核

1.培养模式

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3+1+2”本硕贯通培养模式其目的在于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条件。其中,“3”即学生完成两学年的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学习后,经个人申请和学校选拔进入本计划,第三学年结束前对入选本计划学生实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确认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1”即在本科教育的最后一个学年实行本科-研究生交互式学习;“2”即两年的研究生阶段学习。本科教育的最后一个学年修读并合格的研究生课程予以免修,如达到学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可在取得硕士学籍两年后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2.中期考核

1)“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必须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

2)学校在20219月初开展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时间原则上与每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时间一致;

3)中期考核主要是对入选“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计划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及学科综合能力等方面考核,学院参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中的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组织实施;

4)中期考核合格者,确认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进入“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第二阶段,由学院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进行重点培养。本科教育的最后一个学年,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修读研究生相关课程。学院对其本科阶段所修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进行备案,在学生取得本校硕士学籍后,所获学分既可认定为研究生阶段的学分,也可认定为本科阶段选修课学分;

5)中期考核未通过者,仍按本科生培养方案执行。

、有关措施

1. 入选“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计划的资格;

3. 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后,由于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本计划的,本科阶段修读的研究生课程不予认定为本科选修课学分,需重新修读完本科选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本科毕业。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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